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29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及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现将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的通知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4日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A004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办公电话:(0757)83382525 电子邮箱:foshanepb@foshanepb.gov.cn 粤ICP备1503513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