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案件一览表
发表时间:2017-01-03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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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法类别 事项名称 事项编号 执法依据 处罚依据及内容 立案时限 处罚时限 是否达到移交司法机关标准 处罚种类
1 佛山安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914406006 006844313106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2 佛山市瑞龙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440605688608283J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3 佛山市华实建材有限公司 44068300 0004074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4 佛山市三水粤山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4406830 00047780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5 佛山市威特包装有限公司 91440604280036402E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6 佛山市现代铜铝型材有限公司 9144060527999884X5 行政处罚 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及未采取相关密闭措施 佛环罚字〔2016〕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7 佛山市荣冠玻璃建材有限公司 9144060770779705X7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8 佛山市高明区高农复合肥厂 91440608791240317M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9 佛山市科能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91440605778346969W 行政处罚 违反环评审批制度、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佛环罚字〔2016〕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环政法函[2016]6号)及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罚款金额相关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10 佛山安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914406006006844000 000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11 佛山市南海金宝丽家具有限公司丹灶施诺分公司 9144060505 67515000 行政处罚 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私设暗管  佛环罚字〔2016〕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12 佛山市南海冠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91440605762927531A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13 佛山市南海兴华纸类制品厂 91440605280025797P 行政处罚 废气超标 佛环罚字〔2016〕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14 广东和发铁塔有限公司 9144060528000606XQ 行政处罚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佛环罚字〔2016〕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 7日 3个月 未达到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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